河南浚县法院:轮候查封虽受限 两地合作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河南省浚县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刘某借款18万元。因张某不履行义务,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发现张某在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也是被执行人,且张某的房产也被内黄县法院执行局首封,河南省浚县法院属于轮候查封。为了使案件顺利得到执结,河南省浚县法院执行法官亲自到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商该案解决方法。

案件经案外人张某胜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将该房产作价74万元。案外人张某胜购买该房,并将房款首先偿还给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人,由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解封后,再将剩余房款偿还本案申请执行人。至此,多余款项依法退还被执行人张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毛月月 邢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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