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探索立审执一体化 服务群众零距离

8月25日,在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审判人员和执行团队干警的共同努力协调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案件标的款及诉讼费顺利交付给原告,这是闹店人民法庭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宝丰法院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执行实施团队入驻闹店人民法庭,提前了解案情,提前介入执行,当事人在法庭即可实现一站式立案、审理、执行。截止目前,闹店人民法庭自主立案180件,审理的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执行团队即提前介入,当事人无需立执行案件对方即主动履行,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执行成本,同时极大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人民法庭位于审判工作第一线,执行团队入驻法庭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闹店人民法庭和闹店执行团队将继续相互配合,不断探索审判、执行有序高效结合的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审执协同的作用,保护好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宝丰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徐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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