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苑律师走进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

为护航学校管理,日前,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双喜、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文祯受邀走进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为学校管理人员及全体老师开展法治讲座。

讲座分两部分。首先由张双喜律师就《新时代教师行为规范与校园事故责任防范》为主题,通过具体的案例,从专业的角度讲解学校、老师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责任与不承担责任的各种具体情形,讲解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应对策略和程序,指导老师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告诉老师们要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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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倪文祯律师作了《民法典》专题讲座。倪律师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法典》诞生的意义、主要原则以及其中亮点和新增的内容。并结合贴近教职工工作、生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师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居住权、遗产遗嘱继承等问题的处理规定,为大家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新乡市第四十二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杨太平表示:此次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他们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杨校长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大与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以及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为打造法制校园夯实坚定的基础。(张艳娟 倪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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