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前往上海的列车上高铁霸座女强坐他人座位被罚款200元,法官:应加大惩罚力度,可纳入征信系统

近日,在阜阳前往上海的列车上,一女子强坐他人座位,乘务人员多次劝说女子仍不配合。合肥所民警将其带回,询问得知其误点后直接上了下一趟列车。最终女子被罚款200元。

“霸座”事件屡禁不止?法官:应加大惩罚力度,可纳入征信系统

“霸座”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仅从2020年10月至12月,媒体上就报道了多起高铁上的霸座事件。上个月,“霸座”又出现“升级版”,竟然有人在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上未对号入座且不听机组人员劝解,占用其他座位。最终,该男子因扰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阜阳前往上海的列车上高铁霸座女强坐他人座位被罚款200元,法官:应加大惩罚力度,可纳入征信系统

尽管每次“霸座”事件都会被全网“讨伐”,但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霸座者”道德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二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霸座”成本低;三是交通运输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扩大了不良影响。那么,该如何有效规范制止“霸座”行为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一方面,铁路、航空部门可以通过微博、微信、宣传册等方式加大对于乘车注意事项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规则和道德意识,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公共传播平台及时曝光“霸座”行为,让更多民众认识到“霸座”行为的危害,自觉加入到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的队伍中。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霸座者”的违规成本。“霸座”行为不仅是不道德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旅客应该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对此,交通运输部门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完善交通工具乘坐管理法规,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霸座者”的违法成本。例如,限制其乘坐交通工具的黑名单时间适当延长,或类比“老赖”处理机制将霸座者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等。

第三,完善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铁路、航空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提升责任意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其他乘客权益、扰乱列车和飞机运行秩序的突发情况,不能产生不敢管的畏难情绪。同时,完善管理机制,做到高效规范处理,维护被占座者的权益。

(原标题:高铁又现霸座女:误点强坐下趟列车同一座位,被罚款200元)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网友评论、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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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1条)

  • 无心
    无心 2021年1月3日 21:06

    万能的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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