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没有隐私的自由

文/陈根

艺人塌房年年有,今年似乎特别多。

从1月顶流女星郑爽代孕弃养事件曝光,到8月吴亦凡涉嫌强奸被批捕,其间,霍尊、钱枫、张哲瀚、赵薇等多位明星也被卷入漩涡。现在,18岁就获得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贵为国际钢琴家的李云迪,也因嫖娼丑闻而成为今年又一位因失德而塌房的艺人。

自李云迪嫖娼被曝光后,互联网的一众网友们就带着“李云迪嫖娼被拘”冲上热搜榜榜首。不过,事情发酵至今也有了几天,吃瓜归吃瓜,热议归热议。除了大众感受中的“想不到”之外,李云迪作为单身,一没牵扯未成年,二没造成情感伤害,官方为什么向社会通报这个行政违法事件?

嫖娼事件之始末

先来看看事件的起末。

自事件发生以前,李云迪是人人认可的钢琴天才。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素有“钢琴界的奥运会”之称,每五年举办一次。 2000年,18岁的李云迪获得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这是目前为止唯一获得冠军的中国钢琴家,李云迪也成为该奖历史上最年轻的冠军。在此之前,该奖冠军已经连续空缺15年。

19岁,《李云迪·李斯特》专辑获得德国“回声音乐奖”最佳独奏奖,李云迪成为第一个获奖的中国钢琴家;24岁,获得《企鹅 CD & DVD 指南》年鉴最高四星评价,成为唯一获此评价的中国钢琴家;25岁,成为第一个与柏林爱乐乐团合作现场录音的中国人;28岁,成为全球第一本肖邦护照持有者。

年少成名的李云迪被誉为肖邦音乐的最佳诠释者,华人音乐的骄傲,拥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李云迪曾连续多年登上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在2008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中,李云迪以钢琴家身份位列26名,收入4030万元人民币,收入排名第6。此后,李云迪连续数年上榜,常年收入三千万以上。

2021年,《披荆斩棘的哥哥》再度将李云迪推至聚光灯下,但蹿升的热度并不算高。直到10月21日中午,李云迪突然蹿上热搜。起因是,有网友发帖称,在最新一期《披荆斩棘的哥哥》里,李云迪的镜头几乎全部被打码。

这期节目中,李承铉介绍成员时,只介绍了瑞奇,压根没提李云迪。两人一起出场时,李云迪的脸迅速被瑞奇的手挡住,几乎看不出是他。如此奇怪的处理方式,引发了网友热议。就大家猜测出了什么事时,“李云迪因不当行为违法被控制”的消息开始在网上传开。

一层石激起千层浪,但在“平安北京”发布动态前,对于李云迪是否“不当行为违反”舆论还处于猜测的状态。并且,李云迪微博的在当天中午还发布了一个弹奏钢琴的视频动态,该微博点击量达48万次,评论近8000条,转发上万次。

平安北京却发布微博,“这个世界的确不止黑白两色,但一定要分清和划清黑与白”,貌似内涵李云迪。不到一个小时后,也即21日晚9点,平安朝阳发出警情通报,“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男,39岁)查获”,这一连串信息,无一不指向李云迪。很快,各大媒体就闻风而动,“李云迪嫖娼被抓”刷屏网络。

李云迪嫖娼被捕后,他的微博个人认证仅剩“国际钢琴家”,李云迪超话也被关闭。目前,《披荆斩棘的哥哥》删掉他的所有片段,还紧急下架所有涉及他的视频。 四川音乐学院更是连夜摘掉“李云迪钢琴工作室”的牌子,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中国演出协会也均明确表态。一股“品牌解约潮”再次兴起。

一位钢琴世界冠军的背后,凝聚着无数人几十年的心血,而一位钢琴世界冠军的倒下,仅需要一个违法行为,这确实让人唏嘘。

官方通报有无权?

不过,吃瓜归吃瓜,热议归热议。除此之外,李云迪作为单身,一没牵扯未成年,二没造成情感伤害,官方为什么向社会通报这个行政违法事件?这一问题也带来了巨大的争议,关于“官方通报有无权力”的讨论纷至沓来。

以韩旭教授为代表,认为“官方通报于法无据,涉嫌行政违法”。一方面,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得为”。《治安处罚法》中却无一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权向社会进行通报。

不仅如此,该法第6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第5条第2款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并且,《民法典》第990条在“人格权编“中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李云迪虽涉嫌行政违法被处罚,但其作为公民的人格权并没有被剥夺,依然享有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尊严。

另一方面,韩旭教授等认为官方通报不符合宪法原则和“比例原则”,损害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比例原则被称为公法上的“帝王条款”,也就是“必要性原则”或者“最小侵害原则”。行政处罚作为一种“不得已的恶”,不应过度行使,且对违法人员造成的损害应当与违法行为相称。

一个性质并不严重的违法行为却要使行为人付出惨痛代价:家庭可能破裂、社会评价降低、被行业联合“封杀”。并且,这些不利后果很大程度上是公开“通报”导致的。因此,思考实践中流行的通报制度的弊害就显得非常必要。

实际上,相关行政人员通过“曝光”的方式来惩治卖淫嫖娼者并非首次,而相关办案人员的执法方式也一直争议不断。2017年1月,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省黔东南凯里警方在街头张贴了一份“曝光榜”。榜上收录了10名违法人员信息,其中对姓名、人物头像等要素作了部分处理,他们被曝光的原因绝大部分是嫖娼,少量涉赌和涉毒。

2020年11月,据潇湘晨报报道,望城坡派出所和商贸城社区联合贴出一则通告,“ 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对卖淫嫖娼人员除法律处罚外一律将其违法事实通报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和家庭成员。”

其管辖地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则表示,此前这类投诉较多,警方和社区采取了多方面整治措施,通告是一种“特殊手段”。一方面,想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他(她)们的羞耻感,另一方面,也让想做这些事情的人考虑后果,包括名誉和家庭生活和谐等。

就在不久前,复旦大学三张“纪律处分决定书”也因“曝光嫖娼”引发关注。处分决定显示,该校三名学生分别于去年9月26日、9月7日和今年1月13日“在校外嫖娼”,并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三人开除学籍处分。

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均详细公开了三人的姓名、学号、学员信息等。尽管后来复旦大学表示处罚公示的范围只是校内,并没有刊发在网络上,目的是警示其他学生。但是,对于校方是否有权公开“嫖娼”行为和当事人信息依然引发巨大争议。

显然,在这个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是,一种权力的行使,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没有法律依据,恐会对一个人的人格、声誉产生不必要的过度影响。 上到明星艺人,下到普世百姓。

隐私保护人人平等

再来,虽然“官方通报于法无据,涉嫌行政违法”得到了相当人群的支持,但是也引来了诸多争议,其争议点还在于“明星艺人”这一有赖于媒体而生的特殊身份。换言之,李云迪,是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就不同于一般的老百姓。

正如喻国明所说,“名人对社会负有特殊责任,他们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隐私应向大众公开,以便让人们核对和感受其‘文化偶像’的真实形象”。因此,这个社会对公众人物的要求,就不同于一般人,而是要严格的多。这个社会对公众人物的约束,也当然不同于一般人,也要多的多。

并且,好奇心作为人类行为最强烈的动机之一,其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的变异形态被认为是窥视癖。这种欲望既是生理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感官刺激的需要,又是社会性的,认知世界的精神需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通过窥视别人的隐私,洞察他人最隐秘的私生活状况,以达到缓解自己内心压力的目的。

明星艺人毫无疑问成为公众窥视和消遣的最佳对象。明星的知名度和号召力是公众兴趣的基础。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一类,其行为活动都构成了社会公共生活的一部分,除了喜欢他们的人迫切希望了解心目中的偶像的现实生活,而讨厌他们的人也怀着“看戏”的心情对明星隐私新闻来者不拒。

但这并不代表明星艺人的隐私权不受法律的有效保护,毕竟明星艺人在成为明星艺人前,首先是公民。显然,就法律层面来说,嫖娼行为属于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无可厚非,但无论是学校还是行业协会,都无权将这种涉及个人隐私的嫖娼行为公之于众。

再者,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只对卖淫嫖娼者规定了拘留、罚款的惩罚措施,不包含通报。

与公共利益一样,人权就是民主的边界线。民主须以不侵入“私人领域”为限度。约翰·密尔把人的行为分为“涉己行为”和“涉他行为”两类,在涉及他人利害的时候,个人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和公共权力的限制;在只涉及自己而与他人无关的行为中,个人享有绝对的自由,他人、社会或公共权力都无权干预。

约翰·密尔在这里所谓的“涉己行为”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私人领域” 。民主应该排除在私人生活的领域之外,任何人或任何公共权力都不能以民主的贸易或民主的方式侵入上述领域,即“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

的确,公众人物由于常常自愿置身于聚光灯下而成为被追捧、关注或模仿的对象,对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事件中的形象和言行的隐私侵害负有容忍的义务,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但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绝非意味着权利的剥夺,公民行使监督权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明星犯法既然与百姓同罪,那隐私保护也应与百姓同享。这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或许大家在关注明星隐私与对其展开互联网游街的快感中忘记了一件最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如果公安机关的行为没有遵守法律的时候,当法治的根基被动摇的时候,有一天受伤的或许就是此刻正在参与互联网游街活动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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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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