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山左名将乙邦才

清末淄川名士王培荀《乡园忆旧录》载:
乙邦才,字奇山,青州人。在军中为队长。黄得功【(1594-1645),字虎山。明末忠臣】乘胜弃大军,单骑逐贼陷淖中。贼围之数重,射杀所乘马,得功亦仰面射贼。相持日以暮,菔(fú,箭囊)中仅余二矢,自分必不免。邦才登高望见,识其胄,曰:“此黄将军也。”大呼驰下,贼众溃散。以马授得功,且分矢与之。步从,且走,且射,追及大军。名由是显。升副将,屡立战功。史可法开府扬州,以总兵隶麾下。与大兵(清兵)战败死之。
邦才白皙,坳鼻蜂腰,目不知书善投壶(游戏)。不饮酒,而好美人。尝与所善刘公勇席地置酒,自弹琵琶,命侍姬歌秦声已,置琵琶于膝,慷慨言曰:“邦才起卒伍至大将,幸无事为声色之娱。一旦国家有变,惟以死图报。”卒践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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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汪琬《乙邦才传》
乙邦才,字奇山,山东青州人。以队长从监军大监,击贼河南、江北间,主者未之奇也。
总兵黄得功与贼战于霍山,得功乘胜舍其大军,单骑前逐贼,陷淖中,贼围之数重,射杀得功所乘马,得功亦仰面射贼洞胸,与之相持。会天欲暮,所余二矢耳,得功自分必不免,而邦才适自别道驰还,登高望见之,识其胄,曰黄总兵也,大呼,复驰之,贼散走,得功乃自拔上。邦才授以已马,分菔中矢与之,步从得功,且走且反射,凡杀追骑十余人,始得及其大军。于是得功德邦才,以语主者,主者始大奇之,稍拔为标下材官。
而是时有张衡者,从总兵刘良佐,亦以骁勇知名。贼兵围六安危甚,提督马士英帅军救之,始至,立斥其左右副将,而号于诸军曰:”孰为乙邦才、张衡者?入见!”两人廷谒,即牒补副将,以其兵授之,出文书曰:”为我入六安,太守结状以报!”两人别应曰:”诺!”即出,简壮士二百骑,与之约,使人持一角,十人共建一纛,夜趋贼营,突贯贼阵,遂入城,周城而呼曰:”大军至矣!”城中人大喜合噪,两人者促太守具食,食已,挥太守曰:”署状!”急怀其状,复引骑冒围出。贼大惊,已而知其邦才、衡也,皆止,皆止不敢逼。既得报,竟不亡失一骑。
自兵兴之后,颖、寿、六安、霍山诸州县数被寇,邦才常在其间,大小十余战,破围陷阵,所俘馘无算。主者或攘其功,或移诸他将者数矣。同列为邦才不平,时时讽之使言,辄谢曰:”此我众不惜死耳,我一人何能为?”终退让不自言也。弘光帝即位,史可法出督师,愿得邦才与俱,以总兵官驻扬州。未几,大清兵至,而邦才战败自刎死。
汪子曰:予读公勇所书乙将军始末,辄慨然想见其人,因稍删润之如此。公勇又云:”邦才素不饮酒,独好美妇人。某尝遇之濠上,直其猎还,为某席地置酒,自弹琵琶,命侍姬歌秦声和之,意欢甚。已复置琵琶于膝,注视某曰:’邦才自出行间,数受上方银币之赐,致位大将,所可报国家者,惟此身耳。幸而所辖无事,不能不以声色自娱。一旦有警,且判此为国家死矣。’其后如其言,岂不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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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提到的刘公勇,实为明末清初名士刘体仁:
刘体仁(1612—1677),字公㦷,号蒲庵,安徽颍川卫人。顺治十二年进士。与王士禛、汪琬同榜齐名。历官吏、刑部郎中。有才名,精赏鉴。至苏门见孙奇逢,愿为弟子。晚年闭门有出尘之想。善画山水。有《七颂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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