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有关山东(今淄博地区)矿产的奏折

清康熙年有关山东淄博矿产问题的奏折
孔夫子旧书网刊登的这件《清代康熙年,山东巡抚李树德奏折》不知其真伪,但因涉及清朝康熙年间山东淄博煤碳及当时官员人物,本人颇感兴趣,便细细读来,略知其内容如下:

山东巡抚奴才李树德谨奏,为请旨事:窃奴才查得东省(山东省)地方向有煤井出产烧煤,听民自行开采营生,并无禁例。兹据布政使王用霖、详据济南府知府张振伟报,据淄川县知县谭襄、据开煤井人俞斌臣等禀称,身等在县境槲木沟地方开掘煤井,于本年六月初四日,忽得矿线,乃系铅砂,理合其报等情。又据青州府知府陶锦报,据临朐县知县陶宣,据开煤井人刘商等呈称,身等在县境畧水地方开挖煤井营生。今于本井六月二十日忽掘出银矿砂线,不敢隐瞒,相应要报各等情到司,转报前来。奴才随批委济南府粮捕通判王朝选前赴淄川县;青州府粮捕通判高(  )前赴临朐县勘查….
御览伏祈,主子()鉴批示施行。
<朱批>铅矿且停,银矿再勘着。果然十两沙内得三钱银,算得好矿。俗语云:一山有矿,千山有苗,真苗难遇。
康熙五十八年柒月拾五日<太上皇帝印>

 

由奏折可知,淄博一带煤井,发现了铅砂矿与银矿,各矿主不敢隐瞒,层层上报,请皇上批示。
该奏折有关史料:
1,李树德:汉军正黄旗人,康熙五十五年九月至六十一年十月任山东巡抚。
2,新浪博客“长歌当啸”《历代<博兴县志>考述》:康熙六十年《博兴县志》,山东巡抚李树德、布政使王用霖、按察使黄炳、青州知府陶锦等官员都曾为其撰序。撰序时间多是“康熙六十年岁次辛丑秋八月”。
3,雍正元年五月新任山东巡抚黄炳上奏《清查库项折》,称查出前任巡抚李树德“任内亏空银四十万两零”,落李树德与布政使王用霖二人名下分赔。
4,《朱批谕旨》:雍正元年四月初三日,山东巡抚臣黄炳谨奏,为请补贤能郡守并酌调寡简以收实效事,窃堂济南府知府张振伟,指升员缺邸报。
5,《淄川县志》记载:谭襄,广东处高要县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中举,五十一年(1712)任淄川知县,五十九年(1720)致仕。蒲松龄晚年出贡,为要自己的贡银,与县官谭襄打过不少交道。
6,淄川区岭子镇有槲林村,槲林村有著名的青云寺。现今淄川区岭子镇还有小煤井若干处。
7,粮捕通判:清代各知府下设粮捕通判一名。
8,《重修临淄太公祠》为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知府陶锦撰文。青州设有府办义学一处,附设在知府陶锦督办的宏远书院内。
该图片为7788收藏网展示的一副“彩拓康熙六十年山东巡抚李树德楹联”,联曰:
“道只一原岂有性天分物我,教无二致惟将忠孝答君亲”。

对联款识:山东巡抚都察院李树德额联并题,丁酉科举人马绍援谨识。

此图为百度百科上,山东巡抚李树德另一件奏折,是康熙六十年,有关山东登(州)、莱(州)、青(州)三府灾民闹饥荒的情况报告。奏折书法非常漂亮,具有极高的欣赏价值。
墨笔为山东巡抚李树德给皇帝(康熙)上奏:山东巡抚奴才李树德俯伏(跪拜)敬请主子圣安。
朱笔为皇帝回答:朕安。今日言官奏,登莱青三府饥民各处寻食者甚多等语,尔须留心。
康熙六十年为公元1721年,隔年1723年清世祖胤禛登基,年号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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