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蓝综艺节目扮葫芦娃涉侵权,安徽卫视及节目制作方须赔10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就一宗侵犯版权案作出一审裁决,该案涉及香港男星、近来主力在内地发展的王祖蓝。王祖蓝在安徽卫视的一个综艺节目中模仿「葫芦娃」,安徽卫视及节目制作方世熙公司事后被版权持有人提告。

法院认定,安徽卫视及世熙公司构成侵权,要求立即停止播放的相关内容,并赔偿版权持有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0万元(人民币.下同)经济损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

王祖蓝综艺节目扮葫芦娃涉侵权,安徽卫视及节目制作方须赔10万元

据了解,王祖蓝在内地娱乐圈中素有「模仿之王」的称号,葫芦娃更是他的经典造型之一。不仅在涉案的综艺节目《来了就笑吧》,王祖蓝还曾经在《百变大咖秀》、《墙来啦》等综艺节目中模仿葫芦娃,甚至有代言一款名为《葫芦娃》的手机游戏。乃至《葫芦娃》真人版电影在2019年被传出正在筹拍时,王祖蓝一时之间成为网上呼声最高的演员。

上影厂指控,葫芦娃是国内外熟知的经典卡通形象,具有极高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来了就笑吧》节目是安徽卫视与世熙公司联合出品的真人秀节目,在爱奇艺上播放量达326万次,在腾讯视频的播放量亦有1670万次。惟《来了就笑吧》并未取得上影厂的授权,严重侵犯上影厂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安徽卫视的反驳就指,节目中所采用的葫芦娃形象,并未令上影厂造成经济损失,仅仅是对葫芦娃形象的创造性使用,不仅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反而对葫芦娃形像起到推广的作用。世熙公司亦提出,涉案节目时长共有59分14秒,其中王祖蓝模仿葫芦娃的时长仅有1分10秒,非常短暂,所占比例显著较小,且未影响权利人的正常使用,并未对原告造成不合理的损害。

但法院最后仍然认定,安徽卫视及世熙公司未经上影厂许可,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侵害后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酌情确定要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值得一提是,今次已非首次王祖蓝模仿葫芦娃出事。2012年,王祖蓝在湖南卫视的《百变大咖秀》中模仿葫芦娃,结果湖南卫视亦被上影厂提告。湖南卫视被法院判处侵权,要求停止播放并赔偿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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