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怎么放高利贷?汉朝3个月利息高达1000% 佛寺曾是放贷大魔王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定为4倍LPR,大幅调低司法保护上限至15.4%,被解读为加强保护借贷双方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项新规也引发对于高利贷的讨论,有人认为这是「高利贷」的彻底终结,不过事实上,高利贷几乎伴随着人类历史,在历朝历代,虽然当局者从未停止对高利贷的限制,但高利贷仍然久盛不衰。

古人怎么放高利贷?汉朝3个月利息高达1000% 佛寺曾是放贷大魔王

高利贷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后期,周朝最后一位君主周赧王听信楚考烈王,用天子的名义召集六国出兵六千伐秦,但由于没有军费,只好向富商地主借钱并许以高息,结果战败,周赧王无力还钱,被迫躲到宫内高台上逃避债主。由此,「债台高筑」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个因高利贷破产而生的成语典故,流传至今。

及至西汉时期,汉景帝即位三年,多个诸侯国以「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史称「七国之乱」。当时政府财政亏空严重,为平定诸侯叛乱,急需大量经费,汉朝不得不向民间商人借贷。

当时大多商人担心叛乱不能平息而不肯出借,最后仅有一位富商无盐氏愿意出借1000金,但约定利息按本金的10倍归还。无盐氏借出钱3个月后,叛乱平定,无盐氏如期收回本金和利息,一举成为长安巨富。

因无盐氏效应,西汉掀起放高利贷的风潮,一度成为当时官僚家族取得财产的主要途径之一。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间借贷高潮,从此,高利贷成为历朝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以及官府本身也参与其中,导致大多数时期民间借贷乱象频出。

高利贷史的另一条主线是宗教。中世纪欧洲天主教皇禁止高利贷,而意大利美第奇(Medici)等银行家则用汇票与回购协议来规避宗教规定。有趣的是,当时各大银行家族的主要放贷对象,竟是梵蒂冈教皇。

在古代中国,高利贷背后往往都有佛教的影子。僧人可以无欲无求,但寺庙却不能断了财源。事实上,寺庙在古代向来都是放高利贷的重要角色。

南北朝战乱时期,佛教却盛极一时,有资料显示,南朝陈朝时期有1232处寺庙,供养僧尼3.2万人。而北朝方面,北周时佛寺有4万处,供养僧尼多达300万人。寺庙受到长期普通百姓、士大夫、勋贵的香火供奉,以及皇族的赏赐等,且不用交税,因此财富惊人。

战乱时期民间钱财需求旺盛,寺庙就做起放贷,表面用途是赈济灾民,但上至王侯,下至商贾贫民都可以来寺庙借钱。寺庙会要求借贷人抵押房产、土地、衣服、首饰、牲畜甚至妻女来换取高利贷,一旦难以还钱,和尚就会没收抵押物弥补损失。

寺庙还与官府合作,由官府专门负责收债。后来,地主、官僚、王侯也会把多余的金钱委托给寺庙和尚帮忙放贷,寺庙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自此,寺庙与地主官僚勾结的民间高利贷生态愈发巩固。

公元527年,梁武帝脱下龙袍穿袈裟剃度,欲舍身为僧。满朝文武大臣去寺庙跪地央求请他回宫执政,梁武帝不应,直到群臣用一亿万(古代「亿」指十万,「一亿万」即现在的「十亿」)的代价向同泰寺奉赎,梁武帝才勉勉强强点了头还俗当皇帝。梁武帝此后又先后三次欲往同泰寺舍身为僧,但四次出家时间都非常短,最短的仅有4天,最长的仅有37天,最后都被大臣们用巨量奉赎迎回,其中有三次写明「赎价」为「钱一亿万」。

至于梁武帝为何对舍身为僧念念不忘,有史书记载是因其信佛欲求「永生」,但也有野史认为实际是变相给寺庙布施,目的是看中寺庙放高利贷的巨大利益,才以如此方式「入股」。

由于官府合作,当时寺庙房贷年利率最高可超过100%,正是因为寺庙的放贷利率太高,导致民生怨气极大,北魏年间,宣武帝元恪下诏,诏书规定寺庙贷款利息合计不得超过本金的100%,但这种规定在执行层面往往都会走样。

到了隋唐时期,朝廷设置了一种叫「公廨本钱」的专款,用于官方发放贷款,由各州令史经管,借出五万本钱,每月收取利息四千文,年息约达100%。宋朝时期,高利贷进入标准化,年利率普遍在100%左右,但仍然有利息特别高的「九出十三归」,即十元物品当铺只付九元,三个月后客人取赎时,要加收三个月的利息三元,合收十三元。九出十三归因易记易懂,在后世广泛流传,逐渐成为高利贷的代名词。

元朝时期也有种名为「羊羔利」的借贷流行,当时蒙古贵族出钱委托善于经营的中亚商人经营商业和放贷,这种高利贷年息100%,次年转息为本,本再生息,民户一旦负债,多因不能偿还而「破家散族」。从明朝开始,高利贷现象有明显改善。现存史料记载的贷款利率多半维持在20%至36%之间,个别也有超过100%的现象。清代利率政策基本继承明代,月息上限三分,年化即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等政策,令农村高利贷活动受到沉重打击。1954年国家试点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个人贷款年利率18%,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民间高利贷活动大幅减少。从2003年开始,中国逐步放开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民间借贷由此进入黄金发展时期。

由于监管制度不全,不少非正规金融机构违规操作,高息揽储,或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高利放贷,使得民间借贷乱象频出。很多民间借贷处于非法状态,出现各种非法集资模式,恶意逃债、暴力讨债屡有发生。

近年来,针对个人的民间借贷也逐渐扭曲变形。由于网络经济的便利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科技一度放开限制,不管是正规金融体系的信用卡、消费金融,还是P2P、互联网平台发放的所谓民间借贷开始大肆泛滥。超高的贷款利率逐渐催生出各种网络借贷、校园贷、砍头贷、套路贷甚至涉黑涉恶的高利贷乱象。

2018年起,全国互联网金融整治办联合警方开展打击各种「套路贷」犯罪活动,网贷泛滥之风开始急刹车。经过两年多的全力整治,网贷平台开大量倒闭退出,从最多时的5、6千个到如今不足50个,剩下不到1%,充斥高利贷乱象的中国P2P行业终于迎来消亡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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