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中院院长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8月8日上午,青海省海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党雪仁、彭建玉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刘忠某、胡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上诉案。

开庭前,谷守先院长作为案件的主办法官,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认真审阅案件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为整个庭审做了充足的准备。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阶段有序进行,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整个庭审程序依法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海西法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实现了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同时,在院庭长的率先垂范下,海西中院将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还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不仅有利于推进审判工作,更加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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