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延津 唐开元年间国相卢怀慎的“石坟”

延津县朱寨乡之石坟 村曾以唐开元年间国相卢怀慎之古墓因名。

据《延津县志》云:卢怀慎,唐之滑州灵昌人也,累官至紫微黄门平章事兼吏部尚书。开元年间与姚崇 并为国相,共辅朝政。他为官“清廉介政”,“节用爱才”。为国举贤,主张“官不必备,惟有才”;对待下属,实行“赏罚之信,无偏施。”深受玄宗皇帝和吏民所拥戴。

卢怀慎一生勤俭,所得禄赐,多散与故友亲属而不营产,以致辞世后家里仍“环堵庳陋”。坟中亦“碑表未立”。一次,玄宗因校猎路过其乡,见次景状,“泫然涕流”,于是诏令命官为他立碑修坟。从而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石雕。据《河南通志》载:“坟中有石马、石羊、华表,翁仲之类,俗名石坟”。访之当地长老:原石坟范围广大,石雕群集,规模壮观,栩栩如生。实为各州县之罕见。可惜在1958年“大跃进”时全部砸毁,用于烧石灰。而今,石坟早已荡然无存。唯昔日守坟人经数千年繁衍生息现已发展成为一自然村。仍以“石坟”名之。

卢怀慎年轻时廉洁谨慎,后考中进士,历任监察御史、吏部员外郎。

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复辟,将武则天迁居上阳宫,并十日一去朝见。卢怀慎时任侍御史,进谏道:“昔日汉高祖称帝后,五日朝见太公一次,是因为他以布衣取天下,故将尊贵归于父亲。如今陛下遵循成法、继承皇统,怎可效仿汉高祖?应天门离提象门不过二里,骑马不能成列,乘车不能并行,陛下屡经于此,万一有愚人犯驾,又该如何?臣认为应该将太后接到内朝奉养,不劳陛下出入。”唐中宗不听。

切谏时政

景龙年间,卢怀慎改任右御史台中丞,又上疏朝廷,评论时政得失。他主要提出三条主张:诸州都督、刺史、别驾、长史、司马、畿县县令任职不满四年,不能迁官。政绩优异者,可加赐车马裘服,可提高俸禄官秩,可派使节慰问,可下诏书劝勉,需到有公缺之时再加以提拔。对于毫无政绩、贪婪暴虐者,则免官放归乡里。将员外官中有才能可以担任地方长官或高级僚佐的官员,加以升迁外放,由朝廷核查政绩。年老有病不能任职者,一并停罢。因贪赃而被停罢官职者,罢官不到十年,不得加以录用。奏疏呈上后,唐中宗仍不采纳。

担任宰相

景云元年(710年),唐睿宗继位,任命姚崇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怀慎为兵部侍郎,整顿中宗以来混乱的武官选举制度。 [5] 后来,卢怀慎又改任黄门侍郎,封渔阳县伯。开元元年(713年),卢怀慎与魏知古一同到东都洛阳主持铨选事务。不久,唐玄宗将卢怀慎召回长安,任命他为宰相,授为担任同中书门下三品。开元二年(714年),卢怀慎代理黄门监。当时,薛王李业的舅父王仙童侵凌百姓,遭到御史弹劾。李业为他向皇帝求情,唐玄宗便命中书门下进行复审。卢怀慎与中书令姚崇奏道:“王仙童的罪状清楚明白,御史的弹劾并无冤枉之处,不能对他放纵宽宥。”唐玄宗遂命结案,从此皇亲国戚都收敛气焰。开元三年(715年),卢怀慎被正式拜为黄门监,并兼任吏部尚书。当时,姚崇因儿子去世,告假十余天,以致政务堆积如山。卢怀慎对此无从决断,惶恐不已,向玄宗请罪。唐玄宗道:“朕将天下之事委付姚崇,只是想让您对雅士俗人起镇抚作用而已。

开元四年(716年),卢怀慎病重,上表乞骸骨,请求退休,得到玄宗的批准。同年十一月,卢怀慎病逝,并上遗表,向唐玄宗推荐宋璟、李杰、李朝隐、卢从愿。唐玄宗感叹不已,追赠卢怀慎为荆州大都督,谥号文成。开元六年(718年),唐玄宗在打猎时途遇卢怀慎的家人在进行大祥祭祀(去世两周年举行的祭礼),便赏赐缣帛等物,停止打猎。他在卢怀慎的墓前停马注视,泫然流泪,让中书侍郎苏颋草拟碑文,并亲自书写,又命官府为其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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