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商家将冥币做的像真钞,人民银行针对其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进行严厉打击

山东滕州市检察院去年10月发现,当地一些商家售卖的冥币像极真钞,除了版式设计近乎相同,人像也同人民币上的毛泽东像吻合。检方认为,这些冥币不仅有违法之虞,且损害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在冥币上印制国家领袖头像,有损领袖形象,遂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

检方调查指出,有关冥币纸大小、颜色、图案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极为相似。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等损害人民币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检方续指,《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10月22日,滕州市检察院依法向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祭祀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仿制人民币的冥币销售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单独执法或联合执法方式,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并用,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执法活动。

诉前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且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向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收缴1万余张冥币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调查,集中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则成立专案组,检查多间商场,查处14间违法销售冥币的经营户;两机关联合执法,收缴1万余张人民币图样冥币及用该冥币制作的花篮。

检方指出,针对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现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是滕州检察院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依法履职,及时查处,「也是对已故伟人、英雄烈士的崇高精神的传承」。滕州市检察院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维护伟人形象、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风尚,引导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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