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武汉慈善总会27亿元善款被上缴市财政违背捐赠者意愿

据《中国社会报》文章内容,武汉市慈善总会是民政部指定的接收捐赠单位之一,主要负责接收捐款和通用物资,「截至2月2日12时,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款共计30.226197亿元,并于1月27日起分4批上缴市财政,累计划转27亿元」。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国科接受传媒《公益时报》采访时,指出捐赠者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赠的财产,捐赠目的明确,就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对于捐赠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理解的一个社会捐赠过程」。然而武汉市慈善总会根据要求,将善款上缴市财政,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违背捐赠者对捐赠资金如何使用的意愿。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慈善组织代政府接受捐赠财产的依据,所有通知公告中亦没有政府接受捐赠或所接受捐赠要上缴财政的规定,仅有提到捐赠款物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此外,北京荷风艺术基金会高级顾问夏彧歆亦称,按照相关法律,武汉市慈善总会接收的款项属于社会捐赠,是慈善财产,其应当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财产,如果需要变更,须经法定程序。

何国科认为,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要求武汉市慈善总会将社会捐赠财产拨付给相关主体,慈善总会按照指挥部要求执行,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要上缴市财政的社会捐赠资金,更应该做好讯息披露。夏彧歆则建议要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资料,及时有序引导展开募捐和救助活动,并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依法严格监督。

资料来源:公益时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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