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扶贫办:为暂时无法就业低收入家庭派钱:每人最高3120元

武汉市扶贫办周三(18日)指出,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武汉市对暂时无法就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灵活务工人员,按4倍低保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每人最高可达3120元人民币。

扶贫办指出,为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贫困家庭收入的影响,针对全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城市、农村灵活务工人员,因疫情影响不能外出打工,导致没有收入,按照全市现行的低保标准的4倍,一次过给予临时救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就业人员,疫情期间工资由企业按规定发放。

据悉,目前武汉市低保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780元(人民币,下同,约合852港元)、农村每月635元(约合694港元)。也就是说,上述临时补助为城市每月3120元(约合3411港元)、农村每月2540元(约合2776港元)。

此外,为促进贫困户积极就业,疫情期间,扶贫办组织开展网上「春风行动」,开辟线上求职绿色通道。疫情结束后,组织开展面向贫困劳动力的现场招聘活动。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跨省务工每人500元(约合547港元)、省内区外务工每人300元(约合328港元)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助。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最高补每人2千元

在就业安排方面,因防控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毒、巡查值守等临时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本村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疫情结束后,新增的绿化、护林、护路等非全日制扶贫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本村有半(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就业。

扶贫办续指,全市激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1000元(约合1093港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2000元(约合2187港元)的吸纳就业奖补。

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务工人数1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评比省级、市级相应扶贫荣誉或称号,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此外,对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者,符合规定的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入驻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场租水电费补贴。相关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资料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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