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公安局潭头派出所将一涉嫌寻衅滋事的男子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7月22日凌晨,栾川县公安局潭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镇区一饭店门口遭人威胁,潭头派出所闻警而动,民警讯速赶赴现场。在处置期间,酒醉的涉事人员黄某将报警人朋友的电话夺取并摔毁,且将带离黄某的一名出警人员面部打伤。黄某被依法传唤至潭头派出所后,黄某辱骂、威胁值班人员长达4个小时,还从值班人员身上夺取一部执法记录仪并摔毁,又对两名值班人员进行殴打,导致两名值班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事发后,栾川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纪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介入,指导潭头派出所侦办此案,根据县局就此类案事件“快整快办,严惩严办”的指示精神,办案组攻坚克难,排除一切外界干扰于7月22日下午,将涉嫌寻衅滋事的黄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公安机关奉劝那些想以身试法的、作茧自缚的“武疯子”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自检自敛,在“全面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等大形式下不要触及法律底线,作奸犯科,终受制裁!无视法律,咎由自取!(赵要伟 通讯员 陈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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