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焦作法院这样做

“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6月5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焦作中院联合沁阳市法院举行“黄河流域•沁河水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沁阳市“山水林”司法保护综合体系示范苑揭牌仪式暨沁阳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

这是今年继孟州市黄河流域•焦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博爱县丹沁水竹焦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温县黄河•太极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以来,焦作法院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这一主题,建立的又一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

近年来,焦作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审判职能,大力创新司法工作体制机制,以保护黄河流域生态质量为目标,推出、实施了一系列环境资源司法工作措施,不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发展。

01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

为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行政、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黄河流域(焦作段)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安全,保护焦作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焦作两级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特别是依法惩治非法向黄河及其支流排放污染物、非法侵占黄河河道、非法在黄河自然保护区内采砂、非法捕猎等破坏黄河生态的犯罪。2018年以来,焦作两级法院共办理非法占用农地、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型的刑事案件114件,对173名被告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单处罚金600余万元。

02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审判

环境问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环境公益诉讼对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具有独特的社会调节功能。2018年以来,焦作两级法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判令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承担停止污染侵权、拆除污染设施、赔偿生态功能损失、采取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等法律责任,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03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专门化审判水平

焦作两级法院结合内部机构改革新形势,针对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工作和司法保护工作,设立了多种类型的专门内设审判机构,组建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3+4”模式的10人审判团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型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实行“三合一”的集中归口审理模式,专门履行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化审判的工作优势,先后成立了全省第一个旅游与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组建了全省第一个专门的黄河流域巡回法庭,建成了全省第一个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基地,办理了全省第一个小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创造了全省第一个“山水林”立体式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黄河流域(焦作段)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

04

突出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特色加强司法保障力度

为突出体现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特色,焦作两级法院围绕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已经和即将建起了“一个中心、五个基地”,为焦作实施替代司法修复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和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奠定了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焦作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保卫蓝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焦作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为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环境公益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公益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操作规范,指导、督促全市两级法院做好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为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提供了司法保障。

同时,为保护好母亲河,今年3月份,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亲自主持、部署,焦作中院制订、出台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学习、贯彻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面做好和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科学化、针对性的工作部署,掀起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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