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已出: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持续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综上,自然人代开持续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合理靠谱,个税享受核定后为0.5%,增值税按1%征收,附加税为0.06%,综合税率为1.56%。个人所得税汇入经营所得,无需与工资薪金一起汇算清缴。代开流程如下:

1. 自然人注册电话税务账号;

2. 提供开票信息以及自然人身份照片;

3. 开票时自然人配合扫码读数认证;

4. 开票完成安排邮寄。

另外一种情况是有长期业务发生,需要开具专票的情况,想要有限的减少税收压力,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来解决,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得出个税在0.5%-2.19%之间(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2021年增值税按照1%征收,综合税率仅在3%左右,有效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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