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重点

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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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注定是个紧张的月份,江苏省、苏州市及其他一些区域分别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最新截止时间及批次。今天相城区也就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申报公布了最新的时间及批次,小编摘取了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一、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相城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入库流程

1、企业申报

(1)拟申请入库企业首先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市科技局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

(2)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各板块要加强入库申报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协同,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入库。

(3)2017年、2018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2、专家评审

采取“定期受理、集中评审、一批入库”原则,提出入省库、市库推荐企业名单。

3、公示与入库

市科技局对拟入库企业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按照省、市入库标准分别纳入省、市培育库。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材料报送

1、请各板块科技部门于6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2、请各板块科技部门于7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窗口)(相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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