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法院强制腾房,在酷暑高温下进行

(周铁钳 通讯员 赵富林 韩若雪)盛夏七月,赤日炎炎,暑气正浓。然而酷暑高温阻止不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脚步。7月5日,河南省卢氏县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将该县横涧乡营子村的一幢两层楼房强制腾空,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候某。

2018年11月,卢氏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候某与被告郭某、杜某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限被告人郭某、杜某返还原告候某房屋六间。被告郭某、杜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郭某、杜某一直进行躲避,将房门紧锁,阻止执行干警进入,对法院张贴的腾房公告熟视无睹。

为了拿下这起“骨头案”,保障强制腾房活动顺利进行,卢氏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邀请两位县人大代表和卢氏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并联系当地派出所公安民警协助执行。

7月5日上午9时,20余名干警乘坐六辆警车,在局长段宇飞的带领下,前往横涧乡营子村开展强制腾房活动。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外围警戒组法警迅速按预案就位,拉起警戒线,封锁执行现场;强制执行组请来开锁工人,将紧闭的房锁一一打开;物品清点组和公证处工作人员开始对院落及室内物品进行拍照、清点、登记;财产搬运组指挥将工人将家具家电等物品搬至指定地点存放;劝导解说组对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解释执行原因和法律依据等;证据固定组也在现场忙碌着进行录音、录像、记录……

腾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时近中午,室外温度慢慢升高,杂草丛生的院落内,蚊虫也逐渐活跃起来,执行干警不仅要忍受着高温酷暑,还要忍受着蚊虫的叮咬,但大家都没有丝毫的怨言,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上午11时许,被执行人郭某和一名亲友突然来到执行现场,要求进入屋中取出柜子中的财物,并持摄像机对执行干警进行录像。在确认郭某的身份后,干警让其取出自己财物,并责令其配合执行。在人大代表和执行干警的劝说下,郭某认识到未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的错误,主动要求承担诉讼费、执行费、开锁、物品存放处的房租等费用。

正午时分,酷热更是难耐,执行干警一个个汗流浃背,但大家没有丝毫懈怠,仍严阵以待。在简单吃过送来的盒饭后,执行工作继续进行,一直到下午2时许,被执行房屋中所有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后,执行行动才宣告结束。虽然参与执行的每一位干警都很累,但大家的脸上都露出硬仗打胜时的喜悦。

这次强制执行,是对卢氏法院执行队伍的一次检验,不仅打出了声威,也打出了卢氏法院“切实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前路仍是“道阻且长”,但有这样一群激情澎湃的执行干警,定会在这条漫长的路上,留下更多喜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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