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十年执行永不言弃 真诚化解方得始终

7月31日上午,申请人杨某的家人向永城市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镶有“执法如山,百姓福音”的锦旗,表达对执行法官陈峰及执行干警以温情人性化执法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十几年案件的感激之情。

2006年3月4日下午,被告任某、夏某、刘某与原告杨某在一起玩耍,因玩火将杨某烧伤,杨某先后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其伤情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后杨某一方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损失,永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三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万余元,被告夏某、刘某不服提起上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杨某遂向永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将任某和夏某的赔偿款执行到位,但被执行人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刘某某却始终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直拒绝履行,且通过长期外出务工的方式躲避执行,十余年来执行人员虽多次查找,仍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申请人杨某的家人以各种方式不断给法院和执行人员施压,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措施,但案件没有丝毫进展。

2019年5月8日,该案转由执行法官陈峰继续执行,陈法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案情,让其随时跟踪被执行人的动向。6月12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返家收麦,遂马上告知陈法官,陈法官立即带领法警直奔刘某某家中,刘某某躲在二楼房间内拒不开门配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刘某某的妻子因情绪紧张加上天气炎热,突然昏厥在门外水泥地上,本着“救人为先”的原则,陈法官暂时中止了执行,随即拨打120电话,并陪同将刘某某的妻子送至医院治疗,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期间通过和刘某某的邻居及亲戚沟通,了解到其子刘某刚离婚不久,且有一岁幼儿需要抚养,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还了解到刘某某的姐夫和申请人是同村村民。

陈法官认为虽该案矛盾纠纷已长达十余年,但仍有化解的可能,遂在刘某某姐姐的配合下组织双方协调,既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面临的严重后果,也提醒其应服从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后才能不必东躲西藏,继续努力创造幸福生活。同时,也温情劝解申请执行人杨某及其家人应放下包袱向前看,若长年因本案纠纷影响家庭生活则得不偿失。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申请人做出一定让步,双方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被执行人刘某某将执行款当即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这起十余年的积案最终圆满化解执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光谦 通讯员 洪小辉 朱冲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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