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高效调解买卖合同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还续签了供货合同,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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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某钢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11月签订产品买卖合同,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提供热轧卷板600吨,原告依约支付货款近300万元,但被告交付200余吨热轧卷板后,因产能原因下余热轧卷板未能及时交付,原告遂于1月18日在宝丰法院立案起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康书宾了解到被告生产经营困难后,立即多方协调,尽快使被告恢复了正常生产运营,随后,被告同意尽快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供应下余热轧卷板,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双方尽释前嫌,又续签了原合同双倍份额的供货合同,成为长期合作伙伴。1月25日该案圆满结案。

在今后的工作中,宝丰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提升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为企业生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为“六稳”“六保”护航,为宝丰建设“四强县”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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