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法院将“微信支付”被冻,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案结

人民法治网讯(周铁钳 通讯员 杨镇康)“微信被冻结对我的日常生活影响实在太大了,我认识到错误了,愿意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5月23日,被执行人董某主动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语气中难掩焦急与悔悟之情。

2018年7月31日,董某以偿还房贷周转资金为由,向申请人赵某借款5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7日内归还,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董某一直推诿不还,赵某遂于2019年2月20日诉至灵宝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董某偿还赵某3000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董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无奈之下,赵某于2019年5月21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一组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董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依法对其名下包括微信财付通在内的账户进行了冻结,限制其消费行为。微信消费受限后仅三天,董某就坐不住了,主动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要求还款。申请人领到欠款后喜不自禁,案件顺利执结。

当今社会,随着移动支付的迅速崛起,人们的生活已离不开微信、支付宝等现代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功能一旦被限就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灵宝法院与时俱进,于2019年1月投资120余万建成了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执行信息共享、网络司法拍卖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其中网络集中查控让被执行人各种财产信息“一览无余”,可在第一时间冻结失信人的银行账号和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功能等,对加快案件执结发挥了强大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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