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今再撕美团索赔100万,美团的恶意竞争成立吗?

【国咨点案】

坐标:北京市。

案情:8月10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饿了么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团外卖经营主体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产生一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判决书中显示,饿了么以美团利用其核心资源和竞争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并逼迫利诱商家做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选择,严重损害了“饿了么”平台的商业信誉为主要理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索赔100万元。

该起纠纷源于2016年部分外卖商家所发布的广告。美团起诉饿了么、深圳猪粉世家小吃店、巴渝世家餐馆、李记粥汤粉店、湘赣滋味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法院判饿了么败诉。据企查查信息显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强制执行,四次执行标的均为5万元。

信源:《AI财经社》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知而后勇的饿了么,看来是对一年前败诉5万心有不甘。日前,饿了么再次开撕老对头美团外卖,认为对方的商业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向美团索赔100万,可谓好戏一出接着一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定义是: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本质的特征是采用违反商业道德、商业惯例的手段进行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在市场竞争中违背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回归本案,两大外卖头部的互掐让人们想起多年前腾讯和360之间的大战,即3Q大战。其实,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纷争从未间断过,只是其中的主角在一直变换而已。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企业想打垮对手的原因不应该是仇恨,而应该是寻求发展。虽然目的相同,都是想战胜对方,但其本质却有本质的不同。如果因仇恨而起,那么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如果是为正常发展,则是良性的序章。马云对3Q大战的评价是,“从这一场战争后,再也没有互联网企业敢拿客户的利益展开竞争,这个时代过去了,所以我为这个坏事带来的好事感到骄傲。”

无论饿了么与美团的互撕最终结果如何,最终获益的必将是消费者。因为企业想寻求自身更好的发展,最终打败对方,就会从某一个侧面监督对方的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其改善自身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专业技术创新。

【国咨出招】

此次,饿了么以美团编造虚假信息,逼迫商家作出抉择,严重毁损饿了么的商业信誉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尚未宣判。诚然,互联网是双边市场,企业商誉和商品信誉的损害对其有重要影响,但是目前对于商誉诋毁所造成的商业信誉损失如何认定,在资产评估界和法律界都是一个难题。我们会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

饿了么和美团外卖之所以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外卖市场杀出一条“血路”,除了中国目前互联网讯息迅猛发展的外部条件,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就是中国目前庞大的网民市场。两大外卖巨头的博弈归根结底依然是技术与实力的较量,而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较量。但无论如果,作为互联网企业,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不断要求技术创和企业文化创新,树立先进科学的市场竞争意识,才能在高手如云的互联网企业之林,找到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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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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