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服装女老板被骗血亏1200多万,应如何讨回欠款?

【国咨点案】

坐标:浙江省绍兴市。

案情:“如果再来一次,可能还是会上当吧。”偶尔,诸暨纺织商人穆茜(化名)会回想起4年前那桩骗局。2016年的夏天,两个男人——倪林(化名)和宋伟(化名),用4笔购销合同,套走了她价值1200余万元的服装货物。穆茜随父从商20多年,一直自诩做生意“谨慎稳妥”,但至今也没能看破这起精细布局背后的破绽。

从2015年起,诸暨、杭州、义乌、象山等地,30多家企业因类似套路被骗,利用纺织业“赊账接单”的行业潜规,倪林和宋伟仅支付少部分货款,最终造成这些企业经济损失1.1亿元。去年,倪宋两人被诸暨警方抓获,但仍有企业负责人放话,要追讨迟迟未见的货款。因为,潜藏在倪林和宋伟背后的,是一个行骗超过20年的长三角“纺织杀手”张福铭。日前,倪林、宋伟两人因涉嫌合同诈骗金额巨大,已移送起诉至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信源:《钱江晚报》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有号称长三角“纺织杀手”之称的张福铭身处海外,利用服装贸易中常见的“赊账付款”惯例,通过代理人倪林、宋伟等人,利用纺织生产商贪图更高利益的心理,借助丢小甜头套大麻袋等手段,步步为营,精心设下骗局,与国内纺织企业签下永远“无法结账”的服装购销合同,骗取巨额服装货品低价销往国外,诈骗数额巨大。在张福铭的骗局中,有的企业倒下,也有不少企业重新站了起来,这些受骗企业遍布全国各地,不少于30家,社会影响恶劣。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诈骗罪,一般数额较大的标准是3-5千元,各地方根据情况定。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将财物由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一方。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本案中,倪林、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小订单初步让被害人获取甜头骗得信任,让被害人误以为有大订单,从而交付巨额货物,谋取巨额利益,涉嫌诈骗罪。其背后主谋张福铭与二人是诈骗罪的共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国内司法程序,对身为外籍华人的张福铭取证难度较大,对张福铭的追查,公安机关还在继续。国内方面,即便有的纺织生产商赢了官司,也同样还是拿不到钱,很多企业因资金吃紧,无法承受冗长的诉讼周期,最终被迫与对方庭外妥协终止合同,张福铭又趁火打劫了一大笔。

 

【国咨出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对于在外国的诈骗犯,可以请求所在国家进行引渡。根据我国《引渡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规定,请求外国准予引渡或者引渡过境的,应当由负责办理有关案件的公检法等机关提出意见书并附译文。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外交途径或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因此,诈骗犯在国外是可以被引渡回国内的,但是要进行相关的引渡程序。

即使再狡猾的骗子,再缜密的骗局,也会有破绽。合规经营,多多观察,不要占小便宜吃大亏。事出反常必有妖,鉴于纺织企业赊账接单现象的普遍,各类纺织企业更应对反常现象做到全面、客观地去了解情况,调查清楚再做决策,大额合同签订前要聘请专业律师细化合同条款,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制作比较完善的合同书,有效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商场如战场,对需要决策的每件事尽可能做尽职调查,尽可能客观、全面的考虑问题,慎重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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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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