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地区餐酒(Vins de Pays)的发展史

法国的地区餐酒,正以令人意外的表现逐步推进法国葡萄酒业。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提起“地区餐酒”四字,自恃只喝好酒的巴黎酒客就一脸鄙夷的神色。他们或许会承认加州、澳洲、南非等地的餐酒已达相当水准,而法国的地区餐酒还是难登大雅之堂,只有法定产区葡萄酒才上得了台面。

他们认定所谓地区餐酒制度,不过是20世纪70年代将141种法国普级餐酒(vins de table)升级的一种便利措施。这些地区餐酒不是以塑料瓶或回收玻璃瓶包装出售,就是倒入欧洲联盟的大酒缸中统一处理。的确,地区餐酒制度虽然对产地及法定酿酒葡萄品种有所规定,但限制是比法定产区制度要宽松许多。地区餐酒可以自由混合葡萄品种,有些大型酒区甚至可以将产地相隔数百公里的葡萄混在一起酿酒。

挑嘴的酒客对地区餐酒的排斥并非完全无理。虽然有些地区餐酒的表现值得期待,例如酿酒师艾姆·吉伯特(Aime Guibert)在他自己的马斯-杜马加萨克(Mas de Daumas Gassac)庄园所酿的埃罗地区餐酒(Vin de Pavs de l’Herault)就相当出色,但是大部分的地区餐酒都是由区内设备不足、创意有限的合作社酿造,再加上葡萄园地理位置欠佳、葡萄生长不良等因素限制,品质低落自可想象。幸好这些情形已经日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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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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