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无牌车上路被追尾 仓皇逃逸担全责

河南省原阳一男子驾驶无牌车上路,深夜被追尾导致后车司机当场死亡。该男子没有及时报警并配合抢救伤者,反而看看四周无人逃之夭夭,岂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民警经过锲而不舍的推理、调查、摸排,最终将该男子捉拿归案,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5月26日晚上23时30分,原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建伟、张新兵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原阳县311省道至迁建区柳月湾社区中段发生一起车祸。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轻型小货车头朝南停在路的一侧,车头变形严重,司机被卡在驾驶室,经到场的急救医生检查,已经死亡。现场勘查显示是追尾事故,但被追尾的车已经驶离现场,现场只留下一个拖车的金属铁销和车头凹陷处一点黄色的漆痕,疑是撞击前车留下的痕迹。因是黑夜,现场没有目击者提供线索,事发路段也没有任何监控视频,对案件有用的线索相当少。

因柳月湾社区是新建社区,有一些工程还在建设当中,拉土的大车很多。根据现场勘查撞击部位的高度,极有可能就是类似车辆。接下来的几天,民警李建伟和张新兵重点排查拉土车,在尘土飞扬的环境中,两个民警一身泥土排查了几天,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是不是我们的思维走进了一个误区呢?李建伟经过思考后,决定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

李建伟从事发现场重新开始向外围伸展,根据车辆行驶方向向后推进。该路段向后推进至311省道,路口西边超限站和路口东都有监控视频,前期已经调取过,但重点在排查拉土车上。李建伟决定排查所有经过一个视频监控没有在另一个视频中出现的车辆。因为同时在两个视频都出现的车辆,说明该车辆没有拐进事发路段,所以可以排除。在民警李建伟、张新兵筛查了几百辆车后,终于一辆民用吊板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该车在经过东边视频监控后,没有在西边监控里出现,显然是往事发路段拐了弯。根据该车行驶的速度推算,也符合发生车祸的时间段。但又一个难题摆在面前,该车没有车牌,由于是夜间,视频监控也提供不了司机有效的面目特征。从事发现场向南推进的话,由于位置偏僻视频监控设备基本没有,这个可疑吊板车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此路不通,另辟蹊径。李建伟根据事发前嫌疑车辆不会更改行驶路线的原则,向嫌疑车辆驶来的方向推进。经过沿途调取视频监控追踪,一直追踪至原阳县葛埠口乡白庙村,该吊板车进入村里后因没有视频监控而消失。民警李建伟、张新兵无比兴奋,因为范围已经缩到最小,调查起来就不是像大海捞针那样艰难了。经过对村里在建房屋的调查,其中一个房主用的吊板车就是在事发当天开走的,车主是原阳县官厂乡黄寺村的黄某。民警马不停蹄的赶往黄寺村,到黄寺村后得知,黄某不在家中,在原阳县桥北乡一个村里干活,民警又驱车赶往桥北乡。因为多日对视频监控的研究,视频里那辆吊板车的特征李建伟已经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在半路上从对面驶来一辆吊板车,在与民警的车辆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李建伟对司机说,掉头撵上那辆吊板车。在民警掉头开始追那辆吊板车时,心虚的司机已经开始慌不择路的逃跑了,这更坚定了民警心里的怀疑。吊板车在驶入一个村庄后,弃车逃跑了。经民警了解,该吊板车就是原阳县官厂乡黄寺村黄某的车,车的后部插铁销的部位还有最近焊接的痕迹。黄某弃车而逃,加上车上的焊接痕迹,该案基本已有定论。李建伟找到黄某的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给家属做工作,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因为侥幸心理,已经错过一次了,不要再继续错下去。

6月21日上午8时,在亲人的陪同下,黄某主动来到原阳县公安局事故中队投案自首,对自己事发当晚被人追尾致死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提示: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是违法的,但在事故当中无论责任大小,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去抢救人,去报警,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针对该案,黄某的行为大家都要引以为戒,先是交通违法,后来因为逃离现场还要接受刑罚的制裁,得不偿失。 (张书才)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宣传正能量 提供更多资讯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