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失和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好

7月3日上午,被告李某在马庄桥家事法庭门外对着妻子曹某的家人真诚的保证:“以后,我一定和媳妇儿好好过日子,把自己的小家庭经营好。”焦急等待着的双方家属终于松了口气,对承办清丰县法院法官赵志民连声称谢。

原告曹某和被告李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生活中,曹某发现丈夫脾气暴躁,经常发生争吵,不久夫妻间便产生了各种矛盾。儿子出生后,被告李某便长期外出打工,与妻子疏于联系,也不给付生活费,无奈之下,经济困难的曹某便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摆摊照顾家庭营生。长期处于此种生活状态下,原告曹某终于忍无可忍,便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

承办法官赵志民通过查阅卷宗初步判断双方感情并未彻底破裂,认为有挽回余地,便及时与双方电话沟通。当身在苏州务工的李某接到电话后,态度十分激动,表示自己并不愿意失去家庭,当即表示一定克服疫情困难,及时到庭应诉。经过严格的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后,被告李某按时到达法庭。赵法官一面向原告曹某释明离婚的法定条件和组建家庭的不易,一面对被告李某存在的自身问题进行批评。在赵法官的居中调解下,李某表示愿意改正自身的不当之处,同时向妻子曹某真诚道歉并立下保证,以后一定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并定期支付妻子家庭生活花销,与妻子一道努力经营家庭,李某还当即掏出手机给原告转账3000元以表达挽回家庭的决心。终于原告李某的态度有所缓和,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尝试共同修复夫妻感情。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在家事法官的不懈调解下,又恢复了应有的正常生活。(李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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