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五人组团购房 每人交了70余万定金 结果网签按揭泡汤了

日前,郑州的张女士向媒体爆料。2020年6月份,她和亲戚朋友共五人,陆续通过郑东新区康平路与康宁街交叉口的“真二网”房产中介,在龙湖中环路与龙湖中环西路交汇处“宏光揽境”小区订购了五套团购房。当时每人向真二网交了713000元的房屋定金,及两万元的信息咨询费。

为保险起见,张女士等同时让“真二网”房产中介出具了一份承诺书。真二网承诺:房屋的网签价是每平方18000元,出认筹单那天起25日内,协调购房者到售楼部办理网签按揭手续。如果超过25日未给办理网签按揭手续,所收房屋定金及两万元咨询费,两周内全额退还到购房者指定账户。

按说,张女士方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得到了切实保障。但后来事情的发展仍然超出了张女士的预知范围。原来,购房的事情足足拖了半年之久,真二网始终没有给他们办理网签。再后来,“我们觉得真二网办事不靠谱,不想购买房屋了,多次找真二网,直到11月21日,对方才给我们签了一份解除委托购房协议,承诺一周内把房款定金以及两万元咨询费全部退款到指定账户。”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应该说,张女士等人还算是幸运的,没有遭受更大损失。至少对方答应解除协议并退还定金。不像一些无良中介一样,在“定金”上和购房者打太极,千方百计地想侵占定金。

但即便如此,张女士等人仍没有爽爽利利地收到应该退还给他们的购房定金。如今,距离签解除委托购房协议已经三周多了,他们的钱还没有全部退款到位。“我们催的急了,真二网就给我们打点,不催就又没结果了,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求助于媒体。

日前,真二网官方客服已回应媒体:客户签的协议有可能是门店员工个人行为。她们会尽快把此事上报给公司,有专人核实、处理,24小时内给记者反馈。我们希望张女士等尽快收回定金,我们也将跟踪事情进展。

在这里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或者准备购房的朋友:购房要慎重,签字要慎思。日前,笔者的一位朋友就因为购房掉入了“定金”和“订金”的漩涡。就一般非房产和法律界专业人士而言,“定金”与“订金”的内涵和界定是很模糊的。签订协议购房或者购房合同时,一些心有算计的“置业顾问”也不会告诉你二者的区别。

所谓定金是一个法律术语,有其固定的法律含义。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就是说如果因为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是不退的。

订而金,却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由于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我们平时选房购房时大都会提前和开发方签订一个类似“房源认购书”之类的协议。协议里面就有“定金”这个说法。一般购房者不懂得这里面的猫腻,而你的“置业顾问”也不会和你解释。这样你就会糊里糊涂地交了上万、甚至几十万的房源定金。结果,等你突然幡然醒悟,或者因为客观原因不想购房时,你的定金也就有去无回了。哪怕是刚刚交的“定金”,也不可能再要回。除非你遇上五官端庄内心向上的开发商了。

不过,也不要紧。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一般法院是支持你的诉求的。因为这种情况下,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很大程度上是以“欺诈、胁迫”为前提而订立的“霸王合同”,或者是违背你真实意愿的协议。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协议。

就本案张女士的情况来说,因为合同上已经明确交付的70余万元属于定金。而且是甲方违约在先,未能在指定日期内履行网签手续。如果张女士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话,不排除法院支持双倍返还定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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