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大学生起诉地铁公司获胜:法律实践,是最好的毕业论文

大学生吴墨这场官司的胜诉,起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全社会的维权意识正在提升,得到了全社会的有效回应。二是法制环境变得越来越平等公正,消除了强弱差距,还原了个人的法律主体地位。三是高校将要毕业的大学生,越来越注重学以致用和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是最接地气的论文方式。

——大学生起诉地铁公司获胜:折射法制环境更加完善

文/马进彪

单程地铁区间最低仅需2元,卡内余额7.1元,但进站时,却被挡在闸机外,苏州大学法律专业的一名大四女生吴墨,因此将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从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调解,轨交公司需于2019年年底前,按最低票价进站原则,对规定进行修订并同步实施。记者问未来会考虑做一名律师吗?吴墨说,还没有想好,正忙着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新浪新闻12月19日)

此事经法院调解后,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修订原有条款,并给予同步实施。从这个角度来说,吴墨达到了她的目的,即从个人应有的权益层面上,以相关法规为依据,攻克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格式条款中过度保护己方利益的“堡垒”,从而使社会认识到,任何单方面的霸王条款,在法规面前最终都是不堪一击的。

但在实现中,能走到这一步也并非易事,因为人们明知在权益层面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作为个人来说,面对的是一个公司,强弱之比显而易见。更重要的是,公司一方有着自己的专来团队和法律部门,他们可以调动的社会资源,以及强硬的“最终解释权”,是个人无法比拟的,个人与公司的强弱差距,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

因而,对于很多吴墨这样的个人来说,虽然明知自己有理有据,但由于时间与精力的不足,也只能选择知难而退。客观地说,目前的诸多服务行业,其格式条款中都隐含着不同程度的霸王条款,而之所以这些霸王条款能够存在下去,就是因为人们在法律意识上的默认态度,和维权层面的知难而退。

因而,这对于这件事来说,最大的亮点在于,吴墨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选择了知难而进。从涉及的数额来说,其实并不算大,显然,公益性才是这场官司的主要价值所在。从这个角度来说,吴墨打这场官司,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权益,而是为了更多人的一场公益诉讼行为,她以自己微薄的力量,推动了社会公共服务走向更加完善。

事后吴墨说,“当初没想过事情会进展到这一地步,也没有想过对方同意调解、修改规则,更没有抱着一种必胜的心态”。从而可以看出,当初吴墨还是存在信心不足心理的,但她最终胜诉了,对于这个结果,她也感到很意外,甚至更多的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意外。

但是,这种意外恰恰说明,现在的法制环境,已经有了可喜的提升,公司与个人都处在了法律的平等地位上。不管是昔日所谓的强势一方,还是弱势一方,在这样的法制环境中,双方都还原了彼此对等的权益主体地位,而双方的诉求,当然会在公平的环境中得到最大化的合理彰显,在一定程度上说,双方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强弱差距,而这就是完善法制环境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而在这件事中,从吴墨的法律专业大学生身份上来看,其实还存在着另外一个更大的亮点,那就是社会化的法律实践和学以致用,对于大学生来说,不管所学专业是什么,都应当有一个脚踏实地的过程。她在回答记者提问将来想从事哪方面工作时说,时说,“还没想好,正忙着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客观地说,大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是目前所有大学生都要面对一件大事,从而,很多将要毕业的大学生都为了毕业论文而绞尽脑汁,甚至有着巨大的苦恼,因为一些学生根本没有参与过专业实践,当然也就很难写出好的论文。而对于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吴墨来说,她的这场公益诉讼,本身就是一个最好的社会化、专业化实践,而这样的法律实践,当然也是最好的论文支撑点,根本上说,这应当是目前高校毕业制度需要提倡或需要改进的重要方面。

因而,大学生吴墨这场官司的胜诉,起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全社会的维权意识正在提升,得到了全社会的有效回应。二是法制环境变得越来越平等公正,消除了强弱差距,还原了个人的法律主体地位。三是高校将要毕业的大学生,越来越注重学以致用和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是最接地气的论文方式。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新锐观点、理性思考、热点冷评。

  
(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