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到他们倾家荡产:加大违法成本,不法企业别想“东山再起”

——食品安全:罚到他们倾家荡产,还需要立法层面综合跟进与提前布施
文/马进彪
“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李克强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会议通过的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新浪新闻4月1日)

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来说,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而一旦被发现,基本上都是因为已经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特别是对老人和儿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实施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必要的前置化严管,是目前当务之急的客观需要。
很长时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大家可以看到,每年“3.15”的时候都会有一些问题企业被曝光。这些企业常年生产问题食品,可以说平日里有恃无恐,但就怕“3.15”这天的到来,因为曝光之后,会使这些企业的日子难过一阵子。

从而可看到,“3.15”这一天在消费者心里很有分量,希望每天都是“3.15”,他们更希望每一次投诉都能得到一个长效的结果。而同时,这个日子在一些不法企业的心里分量也很重,他们最怕这一天的到来,因为这一天会使他们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所以恨不得希望这个日子在日历上消失,不过,他们更明白,一旦扛过了这个日子,也就意味着“柳暗花明又一村”。
而这两种不同的期盼,恰恰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3.15”自身存在的“短效的硬”与“长效的软”,但最关键的是,这也正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长期以来的软肋。从过往情况来看,一些不法企业虽然不喜欢监管部门,但他们也并不是从内心深处真正畏惧监管部门。

因为对这些不法企业来说,并不是每次违法都能被抓到,被抓到的毕竟属于少数,而即使被抓到了,也就是停产几天,象征性地罚点款了事。因此,他们并没有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相反,还会感到自己更安全了,因为对于他们常年的经验来看,已经被炸过的弹坑里,绝对不会落下第二发炮弹,因而,被罚点款,反而是某种安全的征兆,过几天还能“东山再起”。
显然,这种“东山再起”,是这些不法企业的一种侥幸心理,然而也更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方式,而这,也正是现实中违法成本过低的综合表现。而这次,总理明确指出, “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显然,就是要使这些违法企业没有“东山再起”的任何机会,只要是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就要使他们无法存在,违法成本,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更是要有实实在在分量的。
而总理的这番话,其实也是对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提出了进一步的前置化要求,不但要有事后的严罚,也要有前置化的预期震慑。同时,更是对相关保障食品安全立法部门提出了更加完善的要求, 因为,提高立法强度,本身就是震慑的前奏,也是实现长效机制的必有因素,因而,实现“罚到他们倾家荡产!” ,还需要立法层面的综合跟进与提前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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