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红帽子”企业,回归民营企业正身,也是一种担当

文/马进彪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曾专题解读过“红帽子”企业,那期焦点访谈的标题是《假戏真唱引出的官司》。事由这是样的,1988年,当事人王忠安办起了民营企业鲁威电动机械厂,1991年,鲁威电动机械厂摘掉了民营企业的招牌,挂靠于山东威海市科技馆,并且仅仅是挂名而已,更名为威海市风动机械厂,成为了当地政府部门的企业,因而被称为当时的“红帽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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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威海市科技馆为何愿意将一家民营企业纳入到自己的旗下而成为一个红帽子企业呢?其实问题非常简单,正如当时的科技馆馆长对央视记者所说:“这个企业干得怎么样,盈利不盈利我不管,他这个企业是个人的,我只要他每年交三万元管理费给我们馆”。而如此的意图非常明确,就是要将这家企业当成政府政部门下属的“提款机”。

        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于民营企业的政策红利越来越多,民营企业的腰杆也越来越硬,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已经不再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而是在与改革开放同步伐之中,一些民营企业在政策的关怀下成长了起来,甚至一些当年的小型民营企业,也在改革开放中长成了与国企平分秋色的参天大树,所有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未来的主要趋势。

        在多年改革开放过程中,民营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表现出了更加强劲的经济活力,换言之,广大民营企业已经获得了被各界认可和尊重的应有社会地位。而这一切的变化,都应当归结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利好政策,是政策的公平公正,才使得民营企业走进了春天,是国家对这些企业家精准帮扶,才使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中获得了不低人一等的公平待遇。

        因而可以说,在当今这个大背景下,民营企业本身就是一种光荣的合理存在,它再不需要挂靠于谁,更不情愿当谁的“提款机”。因此,当事人王忠安提出要与威海市科技馆脱离这种挂靠关系,并摘掉红帽子,回归到纯粹民营企业的根本属性。但挂靠容易,脱钩难,威海市科技馆方面坚持说这家企业本身就是科技馆的企来,而不与脱钩摘帽。

        于是,王忠安将自己摘帽的诉求打到了法院,经过几番波折,其中也曾有过几次跌宕起伏,但法院两审的最终判决都判定王忠安败诉,继续认定这家企业是威海市科技馆的企业。至此,王忠安在法律的解决路径上,已然没有了任何希望,可以说,王忠安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但这个“红帽子”企业,依然为威海市科技馆创造着不小的“红利”。

        对于法院的判决,社会当然应当给予最大程度的尊重,人们尊重法律的判定,既是因为人们对法律公平公正的笃信,也是因为所有社会成员都存在于法治社会的环境中,更因为法律是人们的信仰,犹如信仰法律的人们所说:正因为我们相信法律,所以才心甘情愿地做法律的臣仆。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家红帽子企业当初的现实都是难以改变的。观察一个地方的法律环境究竟如何,存在着一个重要的考量维度,那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化解了多少现实问题,但这却不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唯一维度。因为它还存在着另外一个重要维度,那就是来自政府方面对民营企业的救济维度。

        而做为这家企业来说,在实事面前却吃了亏,而此时当地政府如果能从清理历史遗留的维度解决这个典型的改革开放过渡中产生的问题,那便是地对当地客观现实最好的梳理。打开了这双重维度,也就意味着当地法律环境和经营环境的更上一层楼,而这,则需要当地政府拿出勇气和智慧,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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